重慶晚報訊 一家公司里年逾古稀的搜尋行銷看門大爺,奉命去醫院照顧工傷員工,不幸的是自己也倒在了醫院,終因腦梗塞去世。日前,沙坪壩區法院判決公司擔責三成,向門衛大爺的家屬支付賠償金近8萬元。
  據介紹,2012年9月20日,在沙區某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看門負債整合的郭大爺,接到領導通知,廠里的工人肖某受工傷,在石坪橋某手外科醫院住院,需要郭大爺前去幫忙護理。郭大爺簡單收拾了一下,前去醫院照顧傷者。
  這一照顧就是好幾天,晚上還要在醫院陪護。同月25日竹北買房子凌晨,郭大爺在醫院突然暈倒,隨即便被送往重醫附一院搶救,醫生診斷為腦梗塞和心房纖顫。
  經過幾天治療,郭大爺的病情信用卡代償有所好轉,但在10月4日晚,郭大爺突發呼吸困難,送入重症監護室不久,就因呼吸循環衰竭而不幸死亡。
  面對這突如其支票貼現來的打擊,郭大爺的老伴白婆婆完全無法接受。平時她靠郭大爺看門的收入維持生活,郭大爺一去世,她完全沒有了生活來源。
  白婆婆認為,公司讓郭大爺去照顧病人,完全沒有考慮到郭大爺的年齡和身體情況,對郭大爺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
  白婆婆多次找到公司協商,都沒能達成協議。去年11月25日,白婆婆和子女們將郭大爺生前所在的這家公司告上法庭,索賠14.5萬元。
  公司則辯稱,郭大爺是由於自身疾病導致死亡,與公司安排他去照顧病人沒有任何關係,而且公司立即將其送醫、支付醫療費,已經仁至義盡,為此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。
  日前,沙坪壩區法院判決公司擔責三成,郭大爺自己擔責七成。公司向郭大爺家屬支付賠償金近8萬元。
  重慶晚報記者 張亦囝 實習生 王瀾
  派遣護工應有考慮
  法院認為,雖然郭大爺的去世是由於自身疾病所致,但公司在選擇護工人選時,應當謹慎考慮郭大爺的年齡和身體狀況,以便合理安排其工作時間。由於該公司沒有盡到合理註意義務,為此應對郭大爺的死承擔侵權責任。
  如果公司選擇年輕的健康員工當護工,在醫院突然發病猝死,公司仍要承擔一定責任。  (原標題:奉命照顧傷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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